來源: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信息中心
瓊建法〔2010〕102號
各市、縣、自治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建筑和房地產市場各方主體,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規范建筑和房地產市場不良行為記錄和信息公布活動,加強市場各方主體監管,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提高企業誠信經營意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等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結合本省實際,特制定了《海南省建筑和房地產市場不良行為記錄和公布辦法(試行)》,現印發給你們,望遵照執行。執行過程中,如遇到新的問題和情況,請及時向我們反映。
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二○一○年五月二十
海南省建筑和房地產市場不良行為記錄
和公布辦法(試行)
第一條 為進一步規范建筑和房地產市場不良行為記錄和信息公布活動,加強市場各方主體監管,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提高企業誠信經營意識,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國務院關于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快速上漲的通知》(國辦發[2010]10號)、《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的通知》(國辦發[2010]4號、《建設部關于加快推進建筑市場信用體系建設工作的意見》(建市[2005]138號)、《海南省政府辦公廳貫徹國務院辦公廳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通知的實施意見》(瓊府辦[2010]19號)、《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海南省監察廳、海南省人民檢察院關于印發<海南省建筑市場廉政準入規定(試行)>的通知》和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對建筑和房地產市場各方主體作出不良行為記錄,公布不良行為信息,適用本辦法。
第三條 本辦法所稱市場各方主體是指建設項目的建設單位(包括項目業主、代建單位和房地產企業等)和參與工程建設活動的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招標代理、造價咨詢、檢測試驗、施工圖審查等企業或單位及其相關從業人員。
第四條 本辦法所稱不良行為包括以下內容:
(一)商業賄賂行為,包括檢察、監察等機關確認的行賄受賄行為和經審判機關依法判決的行賄受賄犯罪行為。
(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制定的《全國建筑市場各方主體不良行為記錄認定標準》中的不良行為(見附件一);
(三)《海南省房地產開發企業不良行為記錄認定標準》中的不良行為(見附件二);
(四)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認定的其他不良行為。
第五條 市場各方主體不良行為應經過下列法律文書或其他文件之一認定:
(一)檢察、監察等機關確認的違法違規事實的有關文件;
(二)審判機關已生效的判決書;
(三)縣級以上政府相關部門已生效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四)縣級以上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的市場主體存在的違反法律、法規、規章和國家及省有關執業規范的行為,并決定對其作出不良行為記錄、公告處理的文件。
第六條 縣級以上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根據第四條、第五條的規定,將管轄范圍內發生的不良行為記入企事業單位或個人誠信檔案。
各市、縣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將不良行為記錄、公布名單、處罰情況,以書面形式或通過電子文本傳輸方式及時上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
第七條 市場各方主體不良行為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通過門戶網站統一對外公布。市場各方主體不良行為公布時間為6個月至3年。不良行為信息公布期滿后,系統自動解除公布記錄,轉入存儲信息數據庫,形成誠信檔案,長期保存。
第八條 對造成嚴重社會不良影響或危害的企業,省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除按規定進行記錄和公布外,可通過主流媒體將其名單向社會公布。
第九條 各有關行業協會應加強行業自律,開展行業誠信教育,督促會員遵守法律法規和行業自律規定,并協助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建立行業誠信制度和誠信體系,及時通報會員的不良行為記錄。
第十條 外地進瓊企業參與建筑和房地產市場活動的,應向省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提供省級以上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誠信記錄證明。外地進瓊企業及人員在瓊發生的誠信記錄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抄送該企業所在省、市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一條 有關部門、單位的人員,在不良行為記錄和公布工作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索賄受賄的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部門給予黨紀政紀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二條 本辦法施行前省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有關文件對不良行為記錄和公布的規定與本辦法規定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
第十三條 本辦法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一.1: 建設單位不良行為記錄認定標準(A1)
附件一.2:勘察單位不良行為記錄認定標準(B1)
附件一.3: 設計單位不良行為記錄認定標準(C1)
附件一.4: 施工單位不良行為記錄認定標準(D1)
附件一.5: 監理單位不良行為記錄認定標準(E1)
附件一.6: 招標代理單位不良行為記錄認定標準(F1)
附件一.7: 造價咨詢單位不良行為記錄認定標準(G1)
附件一.8: 檢測機構不良行為記錄認定標準(H1)
附件一.9: 施工圖審查機構不良行為記錄認定標準(I1)
附件二:海南省房地產開發企業不良行為記錄認定標準
附件三.1: 海南省建筑市場相關企業基本信息登記表
附件三.2: 海南省建筑市場相關企業人員信息登記表
附件三.3: 企業工程業績登記表
附件三.4: 企業良好行為信息登記表
附件三.5: 企業不良行為信息登記表
附件三.6: 企業其他行為信息登記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