瓊建管函〔2022〕399號
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有關事項的通知
各市、縣、自治縣住房城鄉建設局、行政審批服務局,各園區管理機構,各有關企業:
??為貫徹落實《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辦公廳關于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有關事項的通知》(建辦市函〔2022〕361號)要求,進一步深化建筑業“放管服”改革,減輕企業負擔,結合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改革有關銜接工作,現將我省建設工程企業資質延續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我廳和各市縣、各園區資質審批主管部門核發的工程勘察、工程設計、建筑業企業、工程監理企業資質,證書有效期于2022年12月31日至2023年12月30日屆滿的,由我廳報住房城鄉建設部后,在全國建筑市場監管公共服務平臺統一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企業無需換領資質證書,原資質證書仍可用于工程招標投標等活動。
??二、企業按照《住房城鄉建設部關于建設工程企業發生重組、合并、分立等情況資質核定有關問題的通知》(建市〔2014〕79號)申請辦理企業吸收合并、跨省變更事項取得有效期1年資質證書的,不適用前述規定,企業應在1年資質證書有效期屆滿前,按相關規定申請重新核定。
??三、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首次或增項申請,可直接申請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貳級資質,企業資產、技術負責人需滿足《建筑業企業資質標準》(建市〔2014〕159號)規定的相應類別貳級資質標準要求,建造師、中級職稱人員、技術工人、廠房、設備、技術負責人業績等指標需滿足相應類型三級資質標準要求。持有施工總承包、專業承包三級資質的企業,即可按照現行資質標準要求申請升級,也可按照上述要求直接申請貳級資質。
海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2022年11月17日
抄送:省發改委,省交通廳,省水務廳,省工信廳,省通信管理局,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