瓊勘設協[2016]3號
海南省勘察設計協會
轉發《關于開展全國工程勘察設計行業第八屆優秀工程
項目管理和優秀工程總承包項目評選工作》的通知
各工程勘察設計單位:
現將中國勘察設計協會《關于開展全國工程勘察設計行業第八屆優秀工程項目管理和優秀工程總承包項目評選工作的通知》(中設協字[2016]10號)轉發給你們,請各單位按文件的要求進行申報。并將申報材料一式二份,于7月15日前報送省勘察設計協會。具體申報事宜詳見附件。
聯系人:高能 聯系電話:65390492
附件:中國勘察設計協會中設協字[2016]10號文件
2016年3月9日
附件
中國勘察設計協會文件
中設協字[2016]10號
關于開展全國工程勘察設計行業第八屆優秀工程項目
管理和優秀工程總承包項目評選工作的通知
各地方、各部門勘察設計同業協會,各有關勘察設計單位:
為了推動我國工程項目管理和工程總承包向專業化、科學化方向發展,總結、推廣全國勘察設計行業工程項目管理和工程總承包先進經驗,鼓勵先進、擴大交流,促進我國建設項目管理與國際通行的管理模式接軌,經研究,決定開展第八屆全國工程勘察設計行業優秀工程項目管理和優秀工程總承包項目評選工作。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評選依據
按照《全國工程勘察設計行業優秀工程項目管理和優秀工程總承包項目評選辦法(2014年修訂)》(詳見附件,以下簡稱《評選辦法》)做好評選工作。
二、組織申報
請各行業(部門)、地方勘察設計同業協會分別向本部門或地區有關會員單位轉發本通知,亦可請企業從“中國工程項目管理聯合網”(網址:http://www.china-epc.com)下載本通知,并組織申報。
三、申報條件
申報單位和申報項目應符合《評選辦法》的規定條件。不符合條件的不予參評。
四、申報材料
申報單位提交的申報材料包括申報表及相關證明文件、項目綜合論述報告兩部分。申報材料應符合以下要求:
1、《申報表》所列申報條件證明文件應齊全,并按照規定順序編排,作為附件與申報表合訂一冊。
2、《申報項目綜合論述報告內容提要》要求提供的證明文件可以作為報告附件,并與論述報告合訂一冊(如數量較多,也可另冊裝訂),主要用于佐證項目執行情況。證明文件應以必要、充分為原則。報告論述內容有附件時應注明(詳見附件-編號)。
3、申報材料均用A4紙打印,各冊均應編寫相應的目錄和頁碼,便于查找。
4、申報單位在境外獨立承攬的工程項目管理或工程總承包項目,提供的證明文件應包括原件復印件(或掃描件)和中文翻譯件。
5、為保證申報材料的真實性,申報單位提供的相關證明文件或有關文件的復印件應加蓋申報單位公章。未加蓋申報單位公章的復印件不作為有效文件。
五、申報程序
1、進入中國工程項目管理聯合網導航欄“項目評優”的“項目評優申請”,按要求填好申報表,暫存并導出打印網上填報的申報表(建議使用IE9及以上瀏覽器),報本單位主管領導審查簽字、加蓋公章。
2、項目申報表經本單位主管領導核準后,在中國工程項目管理聯合網提交網上填報的申報表和相關證明文件以及項目綜合論述報告。
3、將書面申報材料一式一份郵寄至本企業所在行業(部門)或地方勘察設計協會。
六、要求
1、請申報單位于2016年7月15日前將申報材料送達所在行業(部門)或地方勘察設計協會。
2、請各行業(部門)或地方勘察設計協會于2016年9月15日前按照《評選辦法》的規定完成初評和推薦工作,并將初評推薦名單及申報材料提交總承包分會秘書處。
3、行業(部門)或地方勘察設計協會組織初評有困難的,請于2016年7月31日前將本協會接收的申報材料匯總送交總承包分會秘書處。由總承包分會秘書處組織初評和推薦。
七、總承包分會秘書處聯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朝陽區安立路60號潤楓德尚A座13層
郵 編:100101
聯系人:張彩亮 電 話:010-64827416
Email : 1871137155@qq.com
王曉偉 電話:010-64820655
Email:wangxiaowei1021@sina.com
傳 真:010-64827416
全國工程勘察設計行業優秀工程項目管理和優秀工程
總承包項目評選辦法
(2014年修訂)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推動我國工程項目管理和工程總承包向專業化、科學化方向發展,總結、推廣工程項目管理和工程總承包先進經驗,鼓勵先進,擴大交流,促進我國建設項目管理與國際通行的管理模式接軌,中國勘察設計協會決定在行業內開展優秀工程項目管理和優秀工程總承包項目評選活動(以下簡稱“優秀工程項目評選活動”)。為規范全國工程勘察設計行業優秀工程項目的評選工作,依照國家標準《建設項目工程總承包管理規范》等文件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優秀工程項目評選活動應遵循實事求是、科學嚴謹、公平、公開、公正的原則,不以盈利為目的,不收取申報費用。
第三條 優秀工程項目管理設金獎、銀獎、銅獎。優秀工程總承包項目設金鑰匙獎、銀鑰匙獎、銅鑰匙獎。達不到評定等級標準的獎項可以空缺。
第四條 優秀工程項目評選活動每兩年進行一次。中國勘察設計協會負責全國工程勘察設計行業優秀工程項目評選工作,中國勘察設計協會建設項目管理和工程總承包分會(以下簡稱總承包分會)負責具體組織工作。
第二章 申報條件
第五條 申報優秀工程項目管理的項目應該具備以下條件:
1、申報單位具有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勘察、工程設計乙級以上(含乙級)資格證書,或者具有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頒發的工程咨詢乙級以上(含乙級)資格證書。
2、申報單位已依法獨立與項目業主簽訂了工程項目管理合同。
3、申報的項目應由申報單位獨立完成或為主完成,申報單位代表業主管理的工程項目已完成交(竣)工驗收,并交付使用1年以上,項目在質量、安全、進度、費用以及主要技術經濟指標等方面符合合同目標要求,并已取得業主的書面證明文件。
4、項目符合基本建設程序,各項手續完備,取得環保、安全、消防、衛生、城建檔案管理等相關審批、驗收文件。
5、項目實施過程中沒有發生必須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以及同級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報告的質量、安全事故。
6、項目第一次申報全國工程勘察設計行業優秀工程項目管理項目評選。
7、申報單位在境外獨立承攬的工程項目管理項目按同等條件申報。
第六條 申報優秀工程總承包的項目應該具備以下條件:
1、申報單位具有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工程勘察、工程設計乙級以上(含乙級)資格證書。
2、申報單位已依法獨立與項目業主簽訂了工程總承包合同。
3、申報的項目應由申報單位獨立完成或為主完成,工程項目已完成交(竣)工驗收,并交付使用1年以上;合同約定的缺陷通知期限已滿,完成了缺陷修補工作。
4、項目在質量、安全、進度、費用以及主要技術經濟指標等方面符合合同目標要求,并已取得業主的書面證明文件。
5、項目符合基本建設程序,各項手續完備,取得環保、安全、消防、衛生、城建檔案管理等相關審批、驗收文件。
6、項目實施過程中沒有發生必須向事故發生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以及同級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的部門報告的質量、安全事故。
7、項目第一次申報全國工程勘察設計行業優秀工程總承包項目評選。
8、申報單位在境外獨立承攬的工程總承包項目按同等條件申報。
第三章 評選標準
第七條 優秀工程項目管理獎應符合以下標準:
1、工程項目管理金獎:申報單位受業主委托,代表項目業主實施對建設項目全過程的項目管理承包(PMC),項目管理合同明確規定了管理范圍、管理目標(至少包括質量、安全、進度、費用),PMC承包商承擔的管理風險和經濟責任等合同條件,項目管理組織機構、管理技術達到同期國際先進水平,項目按合同目標執行,成效突出,對推動我國工程項目管理與國際接軌具有重大示范作用。
2、工程項目管理銀獎:申報單位受業主委托,代表項目業主實施對建設項目全過程的項目管理承包(PMC),項目管理合同明確規定了管理范圍、管理目標(至少包括質量、安全、進度、費用),PMC承包商承擔的管理風險和經濟責任等合同條件,項目管理組織機構、管理技術達到同期國內先進水平,項目按合同執行,成效顯著,對推動我國工程項目管理與國際接軌具有較好的示范作用。
3、工程項目管理銅獎:申報單位受業主委托,代表項目業主對建設項目實施提供全過程承包(PMC)或若干階段項目管理服務(PM),項目管理合同明確規定了管理范圍、承擔的管理責任,代表業主對項目的質量、安全、進度、費用等方面進行管理和控制等合同條件,項目管理組織機構、管理技術達到同期行業先進水平,對推動我國工程項目管理與國際接軌具有一定示范作用。
第八條 優秀工程總承包獎應達到以下標準:
1、工程總承包金鑰匙獎:申報單位按照合同約定承擔工程建設項目的設計、采購、施工、試運行服務等項目實施全過程的工程總承包,并對承包工程的質量、安全、工期、造價及各項技術經濟指標全面負責。按照與國際接軌的合同文本或國內工程總承包示范合同文本的要求與業主簽訂設計采購施工(EPC)/交鑰匙總承包合同;項目管理組織機構、管理技術達到同期國際先進水平;項目按合同執行,效果突出;對推動我國工程項目組織實施方式和管理模式與國際接軌具有重大示范作用。
2、工程總承包銀鑰匙獎:申報單位按照合同約定承擔工程建設項目的設計、采購、施工、試運行服務等項目實施全過程的工程總承包,并對承包工程的質量、安全、工期、造價及各項技術經濟指標全面負責。項目采用設計采購施工(EPC)總承包合同、設計-施工總承包(D-B)合同條件;項目管理組織機構、管理技術達到同期國內先進水平;項目按合同執行,成效顯著;對推動我國工程項目的組織實施方式和管理模式與國際接軌有較好的示范作用。
3、工程總承包銅鑰匙獎:申報單位按照合同約定承擔工程設計、采購、施工、開車等項目實施全過程或若干階段工程總承包,并對承包工程的質量、安全、工期、造價全面負責。項目采用設計采購施工(EPC)總承包合同、設計-施工總承包(D-B)合同或其他總承包合同條件;項目管理組織機構、管理技術達到同期的行業先進水平;項目按合同執行,效果較好;對推動我國工程項目組織實施方式和管理模式與國際接軌具有一定示范作用。
第四章 申報材料
第九條 優秀工程項目管理項目的申報材料包括:
1、優秀工程項目管理項目申報表及相關證明文件(詳見附件1);
2、優秀工程項目管理綜合論述報告(內容提要詳見附件2)。
第十條 優秀工程總承包項目的申報材料包括:
1、優秀工程總承包項目申報表及相關證明文件(詳見附件3);
2、優秀工程總承包綜合論述報告(內容提要詳見附件4)。
第十一條 申報單位在境外獨立承攬的工程項目管理或工程總承包項目,證明文件可由當地政府部門或業主簽發,申報單位提供原件復印件(或掃描件)和中文翻譯件。
第十二條 為印證申報材料的真實性,申報單位提供的相關證明文件或有關文件的復印件應加蓋申報單位公章。
第五章 評選程序
第十三條 申報單位按照本辦法第二章規定的申報條件向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各部門勘察設計同業協會自主申報。
第十四條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各部門勘察設計同業協會負責組織做好初評和推薦工作,主要包括:
1、對會員單位提交的申報材料進行基本情況檢查(檢查內容詳見附件5-1、 5-2);
2、參照本辦法對申報材料滿足基本條件的項目進行初評;
3、將獲得本協會一、二等獎的項目推薦到總承包分會,參加全國工程勘察設計行業優秀工程項目管理和優秀工程總承包項目評選。
省、自治區、直轄市、部門勘察設計同業協會組織初評確有困難的,可將本協會組織的申報材料匯總后送交總承包分會秘書處,由總承包分會組織初評和推薦。
第十五條 全國工程勘察設計行業優秀工程項目管理和優秀工程總承包項目評選專家委員會(簡稱評選專家委員會)負責全國工程勘察設計行業優秀工程項目管理和優秀工程總承包項目的評選。
第十六條 評選專家委員會有權決定對評選出的工程項目管理金獎、銀獎項目和工程總承包金鑰匙獎、銀鑰匙獎項目進行申報材料復核及現場核查。
第十七條 評審結果經評選專家委員會主任審核后在中國工程項目管理聯合網上進行公示,公示期限為10個工作日。
第十八條 公示無異議的最終評審結果報中國勘察設計協會批準公布。
第六章 評選專家委員會
第十九條 評選專家委員會由主任和委員組成。
第二十條 總承包分會應按照以下條件建立評選專家委員會專家庫:
(1)具有較高的工程項目管理理論水平和豐富的實踐經驗,熟悉工程項目管理和工程總承包工作的相關法律、法規,熟悉國際通行的工程項目管理的組織機構、知識體系、程序和方法。
(2)在工程建設領域具有20年以上工作經歷。
(3)具有高級工程師或以上職稱。
(4)在業界有較高威望,能夠公平、公正、認真地履行職責。
第二十一條 評選專家委員會委員應優先從專家庫中抽取,并適當照顧部門代表性。專家庫不能滿足要求時,可依照第二十條規定條件另行遴選。
第二十二條 評選專家委員會成員名單由總承包分會提出,報中國勘察設計協會核準。
第七章 獎 懲
第二十三條 中國勘察設計協會向獲獎的申報單位頒發獎牌和證書,對獲獎項目的項目經理及項目部其他主要管理崗位人員頒發個人榮譽證書。
第二十四條 每一個工程項目管理獲獎項目的授獎人數不超過10人;每一個工程總承包獲獎項目的授獎人數不超過15人。
第二十五條 申報單位可對獲獎項目的項目經理及項目部其他主要管理崗位人員給予適當獎勵。
第二十六條 申報評選的單位必須實事求是,不得弄虛作假,單位法人要對申報材料的準確性、真實性負責。如發現申報材料與獲獎條件不符或重復申報,將視情節輕重和影響程度,分別給予降低獎勵等級、通報批評、撤銷獎勵的處理。
第二十七條 評選專家委員會必須堅持評選標準,以嚴肅、認真、公正、客觀的態度進行評選。
第二十八條 評選專家委員會委員和工作人員在評審期間不得私自向外界透漏評審信息,不得干擾其他委員公正評審。對違反評審規定的委員,評選專家委員會有權取消其委員資格。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九條 獲獎項目的申報材料將存檔備案,不予退回;未獲獎項目,申報單位可以在公布獲獎名單之日起三個月內自行取回,逾期不予保留。
第三十條 本辦法由中國勘察設計協會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優秀工程項目管理項目申報表
2、優秀工程項目管理綜合論述報告內容提要
3、優秀工程總承包項目申報表
4、優秀工程總承包綜合論述報告內容提要
5-1、優秀工程項目管理項目基本條件合格檢查表
5-2、優秀工程總承包項目基本條件合格檢查表